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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指南

导语 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向市药品监督局、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分局提出 筹建申请 (开办零售(连锁)企业的,需说明连锁的管理体制),相关审批事项如下

  南宁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指南

  一、筹建申请提交材料[一式二份(市区一份),A4纸]

  (一)筹建申请。内容包括:拟申办理由、企业的名称、经营地址及面积、仓库地址及面积、人员配备的情况、经营范围及周边情况。

  (二)拟办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何年从何学校毕业、拟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事药品经营工作年限等。

  (三)人员资质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员以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质量管理人员不在职证明。

  2、执业药师、从业药师、驻店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员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情形的说明文件。

  4、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平面布局图和方位图说明。

  二、验收申请提交材料[一式二份(市区一份), A4纸]

  (一)验收申请报告。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三)企业自查报告。

  (四)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五)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及任命文件。

  (六)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验收人员情况表、健康体检表、设施、设备情况表。

  (七)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八)经营场所、仓库功能布局平面图。

  (九)营业场所、仓库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审批

  1、受理申请筹建材料的食药监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结合当地常住人囗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书面决定。

  2、食药监管局收到申办人完成拟办筹建后提交的申请验收材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现场验收。

  承诺时间:资格审查阶段:30个工作日;验收阶段:15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期:10天。

  收费标准:《药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元。

  窗口地址 :南宁市高新区科技工业园科园东五路。

  工作时间 :上午9:00——下午16:30。

  窗口电话 :3221261 投诉电话 32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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