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购房补贴对象
导语 为推动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西自治区决定开展2024年广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本文为你带来广西购房补贴时间、补贴对象等信息。
补贴时间:
补贴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起,补贴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如补贴名额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截止。
补贴对象:
(一)对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所购买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首次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需在规定的补贴时间内。
(二)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其他事项:
(一)为符合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要求,主办方和申请平台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申请人个人信息详情(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购房商家等信息),以便进行查验与核实。
(二)补贴工作开展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有关情况,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补贴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更或调整将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三)购房人应自愿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享受补贴的房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二手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寓、商铺、车位等均不在补贴范围内。
(五)购房人首套、二套住宅购房套数由主办方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数据接口和云闪付App进行比对、查询及认定。
(六)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以其中1名购房人为申请主体申请购房补贴即可。同一套住宅最多可申请1次补贴。
(七)购房人在领取自治区购房补贴后,若发生需要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购房人需先退回补贴款,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八)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发现申请人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请、套现、提供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主办方有权取消补贴对象参与申请补贴的资格,收回所涉补贴对象已获得的权益,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入个人征信档案,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次补贴为自治区级补贴,与各市、县(市、区)自行制定的契税补贴或购房补贴政策不冲突,可叠加领取。
(十)本次补贴主办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补贴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