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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怎么申请(条件+材料+入口)

导语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及三孩以上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可申请南宁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本文为你带来南宁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时间、补贴对象、申请材料、申请入口等信息。

  补贴对象: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及三孩以上家庭,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

  购房补贴实施范围:

  (一)购房范围

  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

  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是实际购房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房人为准)。

  (二)时间范围

  新建商品房合同签订时间、网签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

  购房补贴标准:

  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孩家庭补贴3万元/套,三孩及三孩以上家庭补贴6万元/套。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出生证明原件

  3.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Ⅰ类)或存折

  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5.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如为离婚或再婚家庭需上传)

  申请途径:

  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智慧住建。

  快捷入口:https://livecloud.nnfcxx.com/

  申请时间:

  购房补贴申请通道于2025年12月18日开启。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新婚购房补贴及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商办类房屋购房补贴资金共安排5000万,补贴资金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停止申请。

  注意事项:

  (一)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房改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不予补贴。

  (二)2025年12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新婚购房补贴范围内。

  2025年12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商办类房屋购房补贴范围内。

  (三)多子女家庭指当前家庭按照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中至少有一个为未成年子女)。离婚或再婚的多子女家庭通过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载明的有抚养权的子女人数来认定。

  (四)申请补贴的多子女家庭,购房人必须含父亲或母亲,申请人必须为父亲或母亲(购房人)。

  (五)以旧换新的出售旧房时间、购买新房时间、缴纳新房契税时间均需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出售旧房时间以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转移登记的时间为准;购买新房时间为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六)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九)以上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另享受本次补贴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等其他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获取南宁新婚购房补贴/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商办类房屋购房补贴等各类购房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标准+入口+材料);还有南宁购房新政策、广西/南宁贷款利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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