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广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有关规则的公告

导语 2025年3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广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有关规则的公告》。本文为你带来公告全文内容。

关于调整2025年广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有关规则的公告

  为落实好国家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部署,进一步明确2025年广西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政策及规则,便于各市、各企业及消费者进行补贴资金申报、审核等,确保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补贴资格有效时间

  即日起,对广西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以及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的补贴资格有效时间,由原来的“自到账之日起5天内有效,逾期未核销不能再申领同类产品的补贴资格”统一调整为:“自补贴资格到账之时起,至当日23:59:59前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逾期未核销可再重新申领同类产品的补贴资格”。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

  二、关于开具发票

  参加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居以旧换新以及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的企业开具发票时,发票内容应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家电产品型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等信息。发票备注栏需注明以旧换新活动、产品能效(未备注则视为无能效产品)、政府补贴金额等。2025年有关政策文件印发前开具的发票,可按2024年要求开具。

  三、关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材料

  对《自治区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桂商运发〔2025〕14号)文件中2025年广西置换更新补贴上传申请材料涉及《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调整为《机动车行驶证》,调整后2025年广西置换更新补贴上传申请材料为:转让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车的《机动车行驶证》、转让车的新购买人《机动车行驶证》、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四、关于家电补贴品类

  根据《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关于“由各地自主确定国家12类家电产品的具体品种”的精神,延续2024年广西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国家确定产品的具体品种范围:冰箱品类含冰柜、洗衣机品类含干衣机、空调品类含中央空调、热水器品类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品类含集成灶等具体品种。其中,该产品属于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

  五、关于电动自行车注销证明及回收企业报名

  进一步优化电动自行车注销流程,申请人可自行办理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或向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或销售企业交售旧电动自行车后,签署车辆归属承诺书,委托回收企业或销售企业代办注销登记,交回车辆号牌。

  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须在《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中清晰标注所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电池类型,即标注清楚是“锂离子蓄电池”或“铅酸电池”。

  2024年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在接续政策期间,按2024年政策实施回收工作,2025年政策文件印发后,按要求重新报名参与活动。

  六、关于线上核销平台报名

  为推进我区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拓宽家电、家装家居以旧换新以及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渠道,请符合线上核销政策的平台、企业可通过线上报名参与活动(具体详见政策方案),也可通过线下报名方式参与。线下报名具体路径如下:平台、企业将申请书(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的相关承诺和叠加商户优惠等)、承诺书及相关资质证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送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经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线上核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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