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广西体育数字人民币促消费红包活动,将于4月28日-12月31日进行!若截止2026年12月31日红包名额没有使用完,则延长活动时间,直至使用完为止。
一、活动名称及时间
活动名称:2026年广西体育数字人民币促消费红包活动
活动时间:2026年4月28日-12月31日。
活动时限补充说明:若截止2026年12月31日红包名额没有使用完,则延长活动时间,直至使用完为止。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承办单位:中国银联广西分公司
协办单位:各商业银行
三、活动形式
(一)本次活动消费红包采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形式发放。
(二)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跳转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报名活动专区,通过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报名领取红包。
(三)红包领取后,消费者使用数字人民币APP在广西范围内的指定的合作商家核销。
(四)红包仅限在南宁市、防城港市2个试点城市使用,参与商家类型:体育用品(运动)品牌、运动场所等。
四、数字人民币红包
5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50元/张,消费满200元可使用。
2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20元/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
1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10元/张,消费满50元可使用。
活动期间,单用户(同一手机号)每月可领取以上消费红包各1张,消费红包领取时间为活动期间每日9:00:00至23:59:59,红包有效期自到账之时起计算,7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若活动仍有余额,消费者可于次月1日再次领取,名额有限,先用先得,用完即止。
五、活动注意事项
(一)活动仅限在南宁市、防城港市2个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开展,体育用品(运动)品牌、运动场所等参与商户由广西体育局指定,并由收单机构拓展。
六、活动及退款规则
(一)活动规则
1、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手机号码默认为云闪付注册手机号,且消费者须实名认证,红包限本人使用。
2、单用户(同一手机号)每个面额限每月领取一次红包,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3、红包有效期自到账之时起计算,7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若活动仍有余额,消费者可于次月1日再次领取。
4、体育通用红包不能与银行专用红包或商家红包叠加使用。
5、消费红包仅限在参加活动的指定商户消费支付时使用,不可转给他人,不可兑回至本人银行账户,不可用于购买烟酒、购物卡、储值卡及充值行为。
6、消费者在活动指定商户以数字人民币方式付款时,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或者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绑定的银行账户上)需有足够余额用于消费。
7、参与活动的商户承诺并严格遵守活动规则,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用券行为的管理。如发现参与买卖消费券或刷单、套现、抬价后接受用券等虚假消费行为及支持消费者将消费券用于购买烟酒、购物卡或者储值卡的行为,将取消消费者或商户参与资格,收回消费者获得的优惠或商户获得的补贴,并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并予以曝光。
(二)退款规则
1、若消费者在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有效期内发生取消、退货行为,系统将优先退还数字人民币红包,退还的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规则及使用有效期不变。
2、若消费者在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有效期外发生取消、退货行为,数字人民币红包将自动返还至本次活动资金提供方,不再补发。
3、若消费者在使用期间发生注销钱包行为,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优惠,活动发放的未使用数字人民币红包无论是否超过本次活动使用有效期,均自动返还至本次活动资金提供方,不再补发。
4、消费过程中涉及赔偿的,按国家相应法律规定办理。赔偿的具体支付方式由商户和消费者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