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义务教育段学生休学办理流程

导语 南宁市义务教育段学生休学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都有哪些步骤?南宁本地宝为你带来相关信息!

  ①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书面申请,附上相关休学的原始材料、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

  ②学校审核同意后,学校教务员在“南宁市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休学操作,并打印出休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签署学校意见,盖章。

  ③学校教务员到学校主管教育局递交休学申请。

  ④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休学后,签署教育局意见,盖章,并在系统里操作。

  ⑤学校为学生办理学籍号编班,休学手续结束。

  其它事项:

  休学期间不得转学,毕业学年内原则上不予休学。

  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学生学籍,休学期满一个月后如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未及时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应注销其学籍但保留其学籍档案。

  复学及办理程序:

  休学期满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及时提出复学申请,经原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即可复学。复学时,学校视其学力能力和其监护人及其个人意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休学学生需提前复学的,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证明其休学原因消失(原来因伤病提出休学的,提前复学需经县级以上(含县)医疗单位出具健康证明),经原学校审核,并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根据学额情况安排提前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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