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导语 南宁户籍人员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是什么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南宁户籍人员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的办理材料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材料:

  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可根据各自的不同身份按照下列要求准备各自的办理材料:

  南宁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 南宁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 港澳台居民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 经港澳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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