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导语 南宁户籍人员与出国人员(或华侨)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是什么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南宁户籍人员与出国人员(或华侨)结婚登记的办理材料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一份, 南宁市居民身份证

  一份, 南宁市居民本人常住户口簿(其中“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当事人是离婚或者丧偶的,应写明"离婚"或"丧偶")。

  一份,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一份, 复印件(A4纸):护照有本人照片页,盖有最近一次入境印章页(长住内地的有效签证章页)。

  一份, 当事人提交3张大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光面合影照片。

  一份, 本人的有效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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