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作调动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哪些人员能在工作调动后可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材料有哪些?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1、南宁市(县)直单位人员工作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与其户口同在一户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
2、南宁铁路局人员工作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与其户口同在一户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
3、区、市组织部门干部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与其户口同在一户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
4、中直、区直单位人员工作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与其户口同在一户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
准备材料
1、南宁市(县)直单位人员调动落户
需提供:申请人自拍相片、《户口迁移申请表》(说明栏提示“下载表格。”)、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说明栏增加“加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2、南宁铁路局人员工作调动落户
需提供:申请人自拍相片、《户口迁移申请表》(说明栏提示“下载表格。”)、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说明栏增加“加盖南宁铁路局人事部门签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3、区、市(县)组织部门干部调动落户
需提供:申请人自拍相片、《户口迁移申请表》(说明栏提示“下载表格。”)、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说明栏增加内容“加盖区、市组织部门签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4、中直、区直单位人员调动落户
需提供:申请人自拍相片、《户口迁移申请表》(说明栏提示“下载表格。”)、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说明栏增加内容“加盖调入单位主管厅(局)人事部门签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2.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3.如证件、证明上信息有误,请到发证机关更正后,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如证件、证明上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办理流程
联系电话
兴宁分局:0771-2821472
青秀分局:0771-5772541
江南分局:0771-4815394
西乡塘分局:0771-3853630
青秀山分局:0771-2114966
高新分局:0771-3213226
南湖分局:0771-5551553
良庆分局:0771-4890556
邕宁分局:0771-4728106
武鸣分局:0771-6229600
宾阳县公安局:0771-8237172
横 县 公安局:0771-7232078
上林县公安局:0771-5221393
隆安县公安局:0771-6530270
马山县公安局:0771-6803545
办理时间
城区内: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 13:00-17:00;
县域内: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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