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作调动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哪些人员能在工作调动后可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材料有哪些?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1、南宁市(县)直单位人员工作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与其户口同在一户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

  2、南宁铁路局人员工作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与其户口同在一户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

  3、区、市组织部门干部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与其户口同在一户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

  4、中直、区直单位人员工作调动,可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与其户口同在一户的配偶及子女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

  准备材料

  1、南宁市(县)直单位人员调动落户

  需提供:申请人自拍相片、《户口迁移申请表》(说明栏提示“下载表格。”)、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说明栏增加“加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2、南宁铁路局人员工作调动落户

  需提供:申请人自拍相片、《户口迁移申请表》(说明栏提示“下载表格。”)、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说明栏增加“加盖南宁铁路局人事部门签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3、区、市(县)组织部门干部调动落户

  需提供:申请人自拍相片、《户口迁移申请表》(说明栏提示“下载表格。”)、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说明栏增加内容“加盖区、市组织部门签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4、中直、区直单位人员调动落户

  需提供:申请人自拍相片、《户口迁移申请表》(说明栏提示“下载表格。”)、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说明栏增加内容“加盖调入单位主管厅(局)人事部门签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2.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3.如证件、证明上信息有误,请到发证机关更正后,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如证件、证明上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办理流程

  联系电话

  兴宁分局:0771-2821472

  青秀分局:0771-5772541

  江南分局:0771-4815394

  西乡塘分局:0771-3853630

  青秀山分局:0771-2114966

  高新分局:0771-3213226

  南湖分局:0771-5551553

  良庆分局:0771-4890556

  邕宁分局:0771-4728106

  武鸣分局:0771-6229600

  宾阳县公安局:0771-8237172

  横 县 公安局:0771-7232078

  上林县公安局:0771-5221393

  隆安县公安局:0771-6530270

  马山县公安局:0771-6803545

  办理时间

  城区内: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 13:00-17:00;

  县域内: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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