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境定居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南宁出境定居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准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出境定居签证或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移民户籍注销材料(原件)。

  办理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出境定居签证或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移民户籍注销材料(原件)。

  注意事项:

  1.办理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时需到场面签相关材料。不得委托代办。其他业务可委托代办,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南宁公积金中心因调查核实需要,可要求职工进行解释说明或补充材料。未尽事宜以《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准,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

  1..除身份证外,已提供并已扫描存档的申请材料,如无变更可无需重复提供。

  2.绑定个人银行卡:确定提取资金转入已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绑定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I类银行卡的,办理业务时可不提供相应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个人网厅、微信网厅进行绑定,办理业务前请确认所提供的银行卡状态正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办理预约,账户查询,提取+贷款+缴存+转移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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