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

导语 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起草签订,至少载明双方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结婚登记日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等信息!

  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

  1、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起草签订。

  2、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至少载明双方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应当同时载明身份证件名称),结婚登记日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离婚原因、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可以约定探望子女方式、经济帮助、补偿及损害赔偿、违反协议的责任及离婚协议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生效等相关内容。

  双方无子女、无财产或者无债务的,离婚协议书也应当如实载明该事项,不得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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