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条件

导语 符合在原参保地参保有缴费记录、无欠费情况、未按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等条件的可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申请条件:

  一、养老关系转出:

  1.在原参保地参保有缴费记录;

  2.无欠费情况;

  3.未按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4.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5.新参保地出具转移接续联系函同意转入。

  二、养老关系转入:

  1.在新参保地正常参保缴费;

  2.未按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3.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延长缴费至15年),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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