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育津贴去哪里办理

导语 南宁市参保女职工或参保单位可按“生育津贴支付”服务指南规定,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或至南宁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申办业务。

  去哪里办理

  南宁市参保女职工或参保单位可按“生育津贴支付”服务指南规定,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或至南宁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申办业务,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经核定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办理材料: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二)《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三)病历资料(住院治疗的,提供出院记录,门诊治疗的,提供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验原件;

  (四)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

  (五)按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申报生育津贴的,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验原件;

  ②申报流产津贴的,需提供结婚证,验原件;

  ③跨统筹地区就业且未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应提供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

  注:与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同时办理可合并提供材料。

  南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地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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