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导语 南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办理材料: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大修自住住房: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危房鉴定达C或D级,原件);

  5.大修工程合同(原件)。

  直系亲属提取: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对应的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法院判书、裁定书等;

  4.建房人不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应提供其缴存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该笔住房消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证或回执;

  5.根据本表对应的建、修房原因提供相应的建、修房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南宁公积金购房+还贷+租房+建房大修+销户等提取指南(条件+材料+额度+时限)、提取入口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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