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区直公积金商转公跨行免自筹业务贷款利率

导语 从2021年12月31日起,南宁区直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业贷款商转公跨行免自筹业务了。

  贷款利率:

  二套房按同期住房公积金利率1.1倍执行

  特别提醒,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如无其他未结清贷款和担保债务可放宽至60%,但家庭收入扣除月供后剩余的40%不能低于本地当年基本生活费标准。

  房龄+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延长5年减现有年龄,同时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以原商品房购房合同日期认定房龄,购买二手房的以房龄原始查档证明认定房龄。

  贷款利率方面,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查询+预约+办理入口,缴存+提取(租金/还贷/购房等)+各类贷款+转移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等)、最新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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