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托收银行账户变更材料

导语 南宁灵活就业人员用于托收划扣的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月托收划扣日(20日)前办理变更手续。

  (一)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用于托收划扣的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月托收划扣日(20日)前办理变更手续。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1.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办理。

  2.柜台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材料到南宁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现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变更申请表》→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变更手续。

  3.柜台办理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I类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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