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上林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材料
导语 南宁上林公租房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或者村委提出申请(本县户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提出,非本县户籍的向居住地提出),并提供用人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
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1、上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3、申请家庭资格审核授权书;
4、住房保障申请人承诺书;
5、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收原件);
6、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经民政部门或档案馆确认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就业证明文件(签订1年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9、公安部门出具的车辆登记证明材料(收原件);
10、就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收复印件);
11、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
办理地点:
上林县大丰镇霞客路153号
办理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不含核准阶段公示时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上林公租房】,获南宁上林各类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材料、申请热门问题解答、申请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