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适用房超面积差价款补交材料

导语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购房手续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依照《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取消其准购资格。

  为便于准购人办理补交超面积差价款手续,已选房的准购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的任何其中一种办理后续手续:

  注:准购人如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请先向银行申请面签,面签通过后再缴交超面积差价款。

  自助机补交:

  办理材料:

  在线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后,凭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自助缴纳超面积差价款,并在大厅开具超面积差价款收据

  办理点: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一楼大厅外1号自助服务终端机

  办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

  办理时间:在工作日的8:00-18:00时间段内办理

  前往银行补交:

  在线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后,到银行按通知书上的要求缴纳超面积差价款,缴纳完毕后凭银行缴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4号窗口开具超面积差价款收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经适房】,可获南宁经适房申请指南、申请入口及流程、选房报名入口及流程、申请进度+轮候名次+经适房开盘销售超面积差价款查询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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