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提取公积金指南(条件+材料+时限额度+地点)
导语 南宁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本文为你带来南宁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办理材料、提取时限和额度等信息。
提取条件:
一、购买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保障房)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个人账户最大可提取额度后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缴存职工的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可在规定的提取额度内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保障房】
1.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I类银行卡;
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合同附有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并提供);
4.购房款收据。
【直系亲属提取】
1.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I类银行卡;
3.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对应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
4.购房人不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应提供其缴存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该笔住房消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证或回执;
5.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合同附有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并提供);
6.购房款收据。
备注说明:
1.所有提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2.银行卡可登录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进行绑定,绑定后可无需提供实体卡。办理业务前请确认银行卡状态正常。
3.以配偶的购房材料申请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广西区内登记结婚的,经授权查询可无需提供,但核查信息缺失或有异议的仍需提供)。
4.申请提取时婚姻状况较上一次提取时发生变化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等婚姻关系变化材料(广西区内登记结婚、离婚的,经授权查询可无需提供,但核查信息缺失或有异议的仍需提供)。
5.除身份证外,已提供并已扫描存档的申请材料仍在有效期内的,如无变更可无需重复提供。
6.委托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授权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的委托书可登录南宁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直系亲属提取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得代办。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配偶同一自然年度内应以同一套住房申请购房提取。
2.申请人或配偶存在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应偿还全部逾期本息和罚息后方可办理提取。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但产权明确为单独所有或产权人只有一方姓名的,产权人的配偶就购买该房产首次申请提取时,除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外还需夫妻双方到场面签提取协议后方可办理。
4.南宁公积金中心因调查核实需要,可要求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或补充材料。未尽事宜以《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为准,如遇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提取时限和额度:
【提取时限】
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1.不超过申请提取时其个人账户余额且同一套房屋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房实际已支付的价款(即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付款)。
2.申请人与他人共同购买同一自住住房,且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占有的产权份额核定。
办理时间和地址:
1.南宁市、县缴存职工在南宁市各城区、县管理部办理,具体地址:
青秀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一层19号—1号和A区二层3、4号
兴宁管理部: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3号
江南管理部: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5号大院内
西乡塘管理部: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四楼
邕宁管理部: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35号—1号一楼铺面
良庆管理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6楼
武鸣管理部:武鸣区标营新区欢歌路12号中居金域华府2栋5号—7号商铺
宾阳管理部:宾阳县广场新区商业城西排11、12号
隆安管理部:隆安县城厢镇泰安街102号
马山管理部:马山县白山镇富群路170号
上林管理部: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13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横州管理部:横州市茉莉花大道龙池新城龙翔苑1-2-B(阿里巴巴电商大楼正对面)
办理时间:各城区管理部: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下同)
横州管理部、各县管理部: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在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进行办理,具体地址:
南宁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30号
柳州管理部:柳州市飞鹅路129号景泰大厦10楼
桂林管理部:桂林市叠彩区北辰路43号华城新贵小区金桂阁4楼24号房
玉林管理部:玉林市城站路125号弘基新城小区 1 栋 3 单元 301 号房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