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父母双方怎么扣除

导语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父母双方怎么扣除?

  扣除方式有2种可以选择:

  1、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获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入口、申报流程及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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