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全
导语 南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待遇一:门诊医疗待遇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累计起付线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下列比例分别负担:
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起付线、基金支付限额;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政策执行。
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以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发布通告为准哦。
待遇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基金支付比例
备注:特殊病种是指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3个病种;其他病种是指除了特殊病种外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表
注意!
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范围内的部分药品实行特殊药品备案管理,使用特殊药品备案管理范围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需要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办“特殊药品待遇资格备案”业务!
实行特殊药品备案管理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
实行特殊药品备案管理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
待遇三:部分特殊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使用符合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按下表规定支付。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
温馨提示!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实行特殊药品备案管理。使用特殊药品的,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办“特殊药品待遇资格备案”业务。
待遇四: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门诊医疗待遇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表
待遇五:急诊留观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急诊留观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下表规定分担支付。
待遇六: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起付标准
(二)医疗费分担支付比例和床位费支付标准
待遇七:家庭病床医疗待遇
符合晚期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致瘫、骨折或骨关节损伤不能行动等行动不便、长期卧床不起或70岁以上老人患慢性病需要连续治疗等情形的参保人员,向医疗机构提出建床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按以下规定享受家庭病床医疗待遇。
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2025年度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86,420元。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待遇
一、待遇享受期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结算年度一致。用人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足额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后,可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待遇。
二、待遇标准
(一)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一致。当年参保人员因病治疗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
(二)对参保职工年度内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起付额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甲、乙、丙类医药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按照30%的比例予以支付。
三、最高支付限额
南宁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医保小Tips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除了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可以按照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南宁医保查询,医保报参保+缴费+报销指南,新生儿医保+医保异地结算等指南,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疗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