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育险参保指南
导语 由于南宁市社保卡已包含了生育险的相关信息。那么,对于南宁生育险应该如何办理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南宁生育险参保办理指南。
参保条件
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生育险费。
参保材料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新增在编人员,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
2.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人员、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在职人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在职人员,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 年度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下达通知书》或机构编制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1份;
(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
3.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新招聘)、调动工作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正式录用(聘用)批复文件或正式调动批准文件(干部调动通知),复印件1份;
4.企业新增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编外人员,提供:
(1)《用人单位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兼职人员增加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或兼职材料,复印件1份。
5.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提供上述(2)中提到的委托人证件复印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书,原件1份。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参保流程
(一)现场办理
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可到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二)网上办理
开通了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位,也可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key)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南宁企业职工社保缴费线上办理入口及流程办理地点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
办公地址:青秀区东悦巷6号
联系电话:0771-12345、12333
服务事项:人社“一门式”服务事项受理;社会保险征缴、待遇业务经办及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自治区、南宁市规定的放假日除外